人脑潜能是如何被浪费掉的
科学研究表明:一般来说,人脑的潜能只发挥了不到10%,而90%以上的潜在能力被浪费掉。这里就产生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即人脑的潜在能力是如何被浪费掉的呢?
儿童生后一年内,神经结构和机能方面的发展是非常迅速的,是出生后发展最快的时期,脑重迅速增加近900克。3岁时增到1000克,7岁时为1280克,已接近成人的水平,7岁以后就非常缓慢了。科学研究发现,儿童在常规的环境中生活,大脑的各部分神经细胞则按一般的速度发育。若外界的适宜刺激越频繁、越强烈,则脑神经细胞的发育速度越快,并趋于完善。有人估计,超前教育的儿童到了7岁,他的脑神经细胞可能已经发育了25%,而一般儿童也许只发育了10%。至于那些在贫乏环境中生活的儿童,脑神经的发育就更少了。
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布卢姆曾对近千名婴幼儿进行跟踪观察,一直到他们成年,他得到一个引起教育界轰动的结论:5岁以前是儿童智力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他说,如果把17岁时,人所达到的智力水平定为100%,那么出生后的前4年即可获得50%,到8岁已获得80%,从8岁到17岁获得20%。布卢姆的“5岁前是智力发展的最快时期”及“7岁前获得的智力占80%”两个结论引起了教育界的极大兴趣和重视。可见一个没有受到早期教育和环境丰富刺激的儿童,在学习上要比别的儿童吃力许多倍,那是因为他的部分脑细胞由于没有使用而急剧老化,因而失去功能。
所以,少年儿童时期,特别是婴幼儿阶段,随着大脑高速度发展,人的智力也在高速度发展,在这个年龄阶段,如果环境丰富和教育训练适当那将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效果。相反,教育如果失当,即不可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错过了适当的教育时机,或措施方法不当,往往产生不良的后果,使儿童本来具有的发展潜能得不到充分实现。近30年的研究表明,许多教育工作者和父母们对青少年和婴幼儿的心理发展水平估计过低,不相信学生们的学习潜力,采取粗暴的态度,硬性灌输知识,从而扼杀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针对父母和教育工作者的这种情况,日本早期教育家铃木镇一尖锐地说:“在孩子们身上存在着不可估量的潜在能力,虽是处于他们双亲的‘摧残’之下,然而还是发挥出难以相信的能力,只要抛弃错误的教育方法,则无论什么样的孩子,其能力的幼芽都能茁壮地生长起来,所以说孩子的能力的幼芽是被大人掐掉的。”
铃木的早期教育成绩是十分惊人的。他从事的是小提琴训练,学习者都是幼儿,仅从每年3月举行的毕业典礼上进行的毕业演奏情况,就可以看出他的教育效果。在铃木的指挥下,3000多名孩子,最小的还不到3岁,他们抱着玩具般的小提琴,兴高采烈地站在一起,使人感到他们可能要做什么游戏。当人们听到他们的演奏后,真有些不可相信,令人惊叹不已,他们熟练准确地演奏的曲子都是世界名曲,从德国作曲家巴赫的曲子,到意大利作曲家威尔第的曲子,至于日本的歌曲,就更是随心所欲了。从这个事例中我们可以受到启迪,使我们看到幼儿教育确实存在着无限的、巨大的可能性。
教育失当还表现在忽视心理发展的关键期。所谓关键期,也称为敏感期,它是指个体发展过程中环境教育影响起最大作用的时期。例如,许多研究表明,儿童自出生到三四岁,如被剥夺感性经验,缺乏社会交往,缺乏双亲抚爱、照料或忽视智力教育等,都会严重影响儿童心理的健康发展。
也有些研究认为,2到3岁是学习口头言语的最佳年龄,狼孩就是过了这个最佳期,返回社会后就很难学会言语;4岁到5岁是学习书面语言的最佳年龄;学习外语应从10岁以前就开始,否则达到纯熟就很困难;而弹钢琴必须从5岁开始,学习提琴必须从3岁开始,否则难以得到精髓。6岁到10岁左右,儿童的记忆力模仿力比较强。理解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相对弱,此时以加强语文和外语的学习为宜。9岁到11岁对外界知识的兴趣越来越浓,12岁到14岁达到了高潮。少年儿童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而又有巨大的潜力,所以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据此提出:教育工作者必须确立三个基本信念:1、相信所有的学生都能够学习;2、都愿意学习;3、相信一个成功能产生另一个成功。
教育心理学家林崇德指出,中学阶段,随着年级增高,年龄增大,学生的智力水平不断提高,“初中二年级是智力发展的关键年龄,高中二年级是智力发展的成熟期。”初二基本上摆脱了小学生的智力特点,他们的思维形式从经验型思维逐步向理论型思维发展,观察力、理解记忆能力和创造想象力也在迅速发展。
高二是智力发展的成熟期,它意味着智力的主要成分基本上趋于稳定,基本上完成了向高水平的转化。有意识、有目的的观察占主导,有意记忆和理解记忆占主导地位,理论型的抽象思维占优势,个人的智力品质已基本定型,智力的个体差异基本形成。
经验表明,在关键期和成熟期,智力发展的可塑性大,如果给予科学指导,抓紧训练和培养,能够加快智力发展速度,提高智力发展水平。成熟期以后,也并不是说学生的智力就不能再发展,但其可塑性变小,较难训练和培养,也可能是事倍而功半。
文章链接:/etjy/zhilikaifa/20110124/69.html(责任编辑: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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