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被性侵犯屡屡被报道。
在7月21日,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市一家补习班的王姓老板,4年间在补习班地下室或趁驾驶接送车时,当学生的面陆续对12名女童猥亵性侵1013次,其中多名女童几乎天天被侵犯,一女童更在3年内遭染指536次,法院先前依一罪一罚判这名变态狼师4613年10月,最长应执行有期徒刑30年,为性侵案最重判刑。台“最高法院”昨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王姓负责人(46岁)20年前即在台中市经营补习班,招收小一至小六的学生就读,他除教授自然课外,还负责开娃娃车接送学生。前年6月,一名在补习班上课的11岁女童问母亲两性问题,母答:“若乱搞会得性病。”女童因刚遭王男性侵,疼痛怕得性病,便向老师反映,全案被曝光。
受害女童指出,2006年9月到前年6月,王男利用在补习班地下室指导功课的时机,陆续抱她们坐在他大腿,摸胸部、下体甚至性侵,且即使有其他学生在场也不避讳。有女童指证,王男还利用开娃娃车载送机会,趁停红绿灯时就摸一旁女童的胸部或下体,或将车开到偏僻处性侵,有时性侵后还会给女童50元新台币或饮料。王男恐吓女童们不可说出此事,否则他会被判死刑,她们会被抓进监狱。
评论
对于色狼老师被判处4613年的有期徒刑,相对大陆人人均73岁的寿命,即便台湾人活的稍长一些,也不过百岁,判处4613年看起来好像是一个笑话。但是,判处色狼教师4613年,一是表达了民众和法律对此行为的愤恨,二是让色狼在有生之年无法通过减刑而逃过法律制裁,故判色狼教师4613年不是笑话。
台湾自古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人也是秉承儒家文化的精髓,对于“色”,尤其是色侵未成年人,不仅是鄙视,更是厌恶之至。作为一个“为人师表”的教师,对12名女童猥亵性侵1013次,性侵女童次数之多令人发指。更让人无法容忍的是,其中一女童竟在3年内遭染指536次,对于这类无耻的流氓老师,已经到了非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了。但是此行为尚未达到台湾死刑的下限,只能用一个超过人寿命期限的刑期来惩罚。
超生命期限的判处根据罪责相加,最终得出了有期徒刑的数字,这种惩罚的目的就是不让罪犯能逃脱法律制裁。在现实的执行过程中,很多国家因为法律调整、特赦、有立功表现等原因,会给罪犯一定期限的减刑。如果判处的时间短,就很可能让一些罪大恶极的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而判处4613年,一般情况下,该色狼教师很难出狱。
任何国家,都存在流氓老师。儿童都是祖国的花朵,对于性侵女童的作法,都是必须严厉打击的。而现实生活中,之所以色狼教师层出不穷,主要还是因为打击力度不够,流氓过后,法律对性侵女童行为的处罚蜻蜓点水,无法威慑那些效尤者。台湾对于色狼教师性侵女童判出4613年的刑期,在威慑色狼老师的同时,无疑在大陆还在讨论“嫖宿幼女罪”存废的当下,给大陆法律界上了一堂大课。
南都讯记者周松柏“她只是一个12岁的孩子,那校长就是衣冠禽兽。”阳江阳春市的老莫一直处于愤怒和焦虑中,他盼望着强奸女儿的人能早日受到法律惩罚。昨日,南都记者从阳春市多个部门获悉,涉嫌强奸六年级小学生的阳春市石望镇某小学校长陈×鹏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老莫是阳春市石望镇人,与妻子常年在外打工,1999年12月20日出生的女儿放在姐姐家带养。“今年快过年的时候,我和老婆回家准备和女儿一起过个快乐年,结果老婆发现女儿内裤上有血。”老莫妻子先发现女儿不对劲,反复询问女儿小文(化名),结果被告知校长强奸了她。
小文告诉老莫夫妇,1月17日,学校刚放寒假,校长陈×鹏以让抄写寒假作业为名,将她叫到校长在学校的宿舍,将她强奸。老莫转述小文对当日遭遇的描述说,陈×鹏把小文抱上床,让她先闭上眼睛,然后脱掉她身上的衣服,将她强奸。
“这个禽兽给我女儿50块钱,让对大人说是在树下捡的。”老莫说,陈×鹏让女儿不要把自己被强奸的事情告诉其他任何人。然而,女儿内裤上留下的血迹暴露了“这个禽兽校长的兽行”。
老莫夫妇拿着陈×鹏给女儿的50元,向马望派出所报案。“当时我听了,觉得很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昨日,石望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证实老莫的话。石望派出所一名负责人说,该所接到报警后,立即上报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刑警队过来,将陈×鹏带走调查,不久之后就刑拘。
昨日下午,阳春市教育局一位副局长告诉南都记者,目前,有关陈×鹏涉嫌强奸本校六年级小学生的案件已经到了法院,不日,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老莫说,他现在已把女儿带在身边,在他打工地方的一所小学就读。
同时,论坛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多数小学生性自我保护的知识匮乏,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隐私部位,在453名接受调查的小学四、五年级学生中,仅有24人能正确选出全部隐私部位,即胸部、排尿部位和臀部的生殖器官,占总人数的5.39%。其中,73名小学生完全不知道隐私部位有哪些,占调查人数的16.37%。
研究者认为,小学四、五年级的学生10岁左右,将要或开始进入青春期,到这个年龄还不能认识自己的隐私部位,一旦遇到性侵犯则不能正确识别性侵犯,无法自我保护。
调查显示,如果遇到性侵犯,有81.24%的学生具备一定的自我保护技能,能奋起抗争或制止性侵害,自我保护意识强;14.13%的小学生不知道怎么办,把受性侵害当做秘密,面对性侵害因害怕而顺从或不知道性侵害的危害而觉得没关系;另有3.89%的小学生觉得性侵害“无所谓”。同时,仅19.48%的学生从学校获得性知识,突出表明学校性健康教育的薄弱现实。
数据显示,9.05%的10岁左右小学生还与异性家长同床睡觉,男生占多数;24.72%的学生与父母同屋不同床睡觉。研究认为,与父母同屋或与异性父母同床睡觉容易使小学生不懂得避讳异性,易造成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一、 坚持拒绝熟识男孩的非分要来
读小学高年级或念中学的女生,随着年龄、心理的增长,开始喜欢结交有共同语言的朋友,包括异性朋友在内。这本是一件无可非议的事,因为纯洁的友谊有益于造就孩子丰富、健康的情感世界。但由于未成年人心理尚未成熟,阅历较窄,尚无法完全驾驭、把握人类复杂的情感生活,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男孩,在与女孩单相独处时,往往容易产生某些性幻想与性冲动,如果自制力不足,很可能向女孩提出某些非分要求,甚至做出一些傻事。
未成年女孩在与熟识男孩交往时,应注意掌握以下一些原则:
1.不单独和熟识男孩相处过久;
2.不在一起看爱情片,更不能与熟识男孩一起看“少儿不宜”的黄色影片、光碟、书刊等;
3.不与熟识男孩谈论有关身体隐秘部位的敏感话题;
4.衣着得体、不佩戴首饰,不化妆;
5. 举止沉稳.行为朴实、严格要求自己.
6、当遇到熟识男孩向自己提出非分要求时,应保持镇定,用理智的态度坚决拒绝,态度鲜明,并尽快离开这个尴尬之境,应坚守圣洁的身体是不容任何人侵犯的人格信念。
二、警惕防范成年异性的性侵害。
任何实施性侵害的色狼都可能会有精心的伪装,往往把自己装扮成仪表堂堂、风度翩翩的正人君子,有的更是老奸巨猾,先以花言巧语与物质利诱骗取未成年女孩的信任,待女孩放松警惕后,再让女孩子不知不觉间落入他的罪恶圈套,为避免受到成年异性的性侵害,未成年女孩与成年异性交往中应注意以下几件事:
1、 拒绝与陌生成年异性单独会面;
2、 未经家长同意,拒绝接受任何成年异性的礼物;
3、 不搭乘陌生成年异性的车辆;
4、 独自在家,拒绝陌生异性进门。
三、不到可能发生性侵害隐患的不安全地方去
在当前社会治安仍十分严峻的情况下,为减少遭受住侵害隐患,未成年女孩要从以下几方面约束自已:
l、上学、放学或外出游玩,应结伴而行;
2.不独自—人到河边、山坡、树林等偏僻处读书、写生;
3、不在深夜单独一人在偏僻小巷行路;
4、不到营业性歌舞成厅、茶座、咖啡屋、录像厅、通宵电影院等潜伏不安全因素的地方娱乐。
文章链接:/etjy/xingjiaoyu/20120726/527.html(责任编辑:李老师)
关键词: 性侵,